学校二级学院网站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
为进一步加强二级网络信息资源建设,规范学院网站的建设与管理,全面体现学院的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,扩大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,根据学校二级学院网站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。学院网站是指由学院制作和维护、用于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宣传等为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二级网络信息资源建设,规范学院网站建设和管理,充分体现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,扩大社会知名度和影响,制定本办法根据学校二级学院网站管理办法。
第二条 学院网站是指学院以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宣传为目的而制作和维护的网站,是学校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第二章 管理机构
第三条 学院网络安全工作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;谁运行,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行分级管理和分工负责。 学院党总支书记为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和《》要求,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领导网络安全工作。一职两责”。
第四条 学院对网站的形式、内容和运营负全部责任。 学校信息中心、党委宣传部(党委网络工作部)负责网站服务器系统的维护工作。
第五条学院网站的制作和维护由专人负责。 学院委派党支部组织者、教学处处长、校办主任担任网站管理员,分别负责党建工作、行政管理和教学工作、网站设计和学生作品内容制作等工作、日常管理维护、信息更新。 负责监督本单位网站所有内容的发布。 网站管理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网站管理工作的,学院党总支将安排相关人员代为履行工作职责,做好交接工作,办理相应的手续。
第三章 信息维护与安全管理
第六条 学院网站内容应当新颖、充实,新闻信息应当在事发后三日内发布。 文本信息要规范、准确,切实为教学、科研和人才培养服务。 要突出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范围。
第七条 学院网站各栏目信息须在7日内更新,对外宣传报告须按相应内容发布。 党支部宣传委员会负责监督学院网站的信息更新。
第八条 高校网站信息发布必须严格执行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规范信息发布程序。 其中,“一审一校”为校办主任、教务处处长或党支部组织者,“二审二校”为学院副院长、教务处处长。党总支副书记,“三审三校”任学院党支部书记。 . 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网络管理制度,内容必须健康。 必须定期检查计算机病毒,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到处传播,造成重大泄露。
第九条 学院网站必须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和安全检测制度,每周组织专人对网站内容进行检查,加强网络信息监控,严禁上传不良信息、敏感信息和有毒文件,并及时处理问题。 所有外部链接接入学院网站前,校党委宣传部(党委网络工作部)、信息中心要进行网站内容审查和安全技术检测。
第十条网页设计规范:
(1) 网页版式设计原则上采用垂直延伸单一布局,不需要水平延伸布局。 视觉设计要简洁明了,功能设计要考虑用户习惯,方便适用。
(2)网页的基本要素应包括:学校名称、校徽、网站名称、网站主办单位、网站建设时间、网站管理员邮箱及电话、学校网站首页链接。
(3)首页至少要显示学校的全称。 学校名称原则上应在网站名称的左侧、上部或左上角。
(4)首页必须提供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。 进入首页后,用户还应该可以通过设置链接方便地访问学校网站的首页。
(五)对使用校名、校徽等标志、图案、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的行为予以规范。
(6) 网站的导航栏应清楚地反映网站的结构,避免在同一网站上使用不同形式的导航栏。
(7) 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,首页和下级页面的设计要不同,但各层页面的颜色和布局风格要尽量和谐.
(8)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》的规定,网页的名称、标题、文字必须使用简体中文。 如需开通外文或繁体中文网页,需同时设置简体中文网页,且外文、繁体、简体版本内容应一致。
(九)网页端庄、严谨、规范。 原则上首页不要使用弹窗和卡通,尽量少用动画。 重要通知不能在弹窗中发布,以免被网页浏览器或具有过滤功能的软件过滤。 不得在网页上发布商业广告。
(10) 制作网页时以1920*1080分辨率为准。
第十一条网页内容规范:
(1) 发布网络内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、署名权、肖像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。
(2)内容建设要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。
(3) 网站文字应简洁流畅,文字和图片内容清晰健康。 文字大小为14px,宋体,图片宽度为590px网站建设与维护,居中。
(4) 网上信息必须是非保密信息。
(五)网站栏目栏目由主管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设置。 不设独立论坛(BBS)和留言簿。 因工作需要需要设立的,应当按照学校有关制度申请并批准。 不随意设置网络链接,如网络电影、网络游戏等,防止含有有害信息的网站被接入校园。
(六)网站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数据时,必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。
(七)网站能够提供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简介,信息必须真实、准确。
第十二条 网络安全工作纳入学院综合考核评价体系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责任制。
第四章应急措施和责任
第十三条 本网站如发现错误信息,应尽快更正,并发布新信息进行说明。
第十四条 如有人故意在学院网站散布虚假信息、色情暴力、邪教宣传等违反安全管理的信息,学院将尽快删除,并发布信息辟谣。 被处理。
第十五条 学院网站各版块负责人必须对信息进行备份。 如果发现不良信息,及时删除不良信息,防止不良信息传播。 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报告,妥善处理,做好保密工作; 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宣传部(党委网络工作部)和信息中心报告网站建设与维护,及时处理。
第十六条 学院网站因管理疏忽造成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,学院将根据思想责任制实施细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第五章附则
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党支部负责解释。
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党总支
2022 年 9 月 28 日
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网站管理办法第三次审核及三校表.doc附件